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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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1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二、本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机构设置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近年来本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四、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和自纠情况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2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3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自查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
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意识有待加强 ……此处隐藏11033个字……理,严把超编单位人员进口关;另一方面对于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占用机关行政编制问题,我县认真制定消化超编人员计划表,采取自然减员、顺向流动等具体措施,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尽快解决超编问题。
4、注重工作创新,及时调整行业定编标准。结合我县卫生
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以服务一线为目标,以实际需要为基础,以潜在需求为动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如服务人口总量、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定编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为医疗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5、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联动管理机制。既
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又要防止条条干预机构编制现象。按照市场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和条条对应设置机构的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县级政府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逐步解决分工过细、职能分散和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过多过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因此,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上级有关部门利用批资金、批项目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14根据县编办的要求,我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吃透《通知》精神,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能违规踩红线。
二是深入挖潜,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对现有的编制资源进行全面掌控,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xxx县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核定xxx镇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员27人。行政领导职数核定为7人,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另核工勤人员编制3人,实有6人。党政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2副;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正2副;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副。
核定xxx镇政府直属事业机构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20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1正4副;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1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3副;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1正3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4人,实有3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实有1正;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经过自查,xxx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以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确定的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为基数,根据资编发[20xx]42号文《关于核定xxx镇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纪违规行为;机构改革规范,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由于工作到位,不存在因机构改革而引起的信访问题。
同时,我镇还积极探索机构改革后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新途径、新举措,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从全镇有关职能部门中优选了人员,组成了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并向群众提供信息发布、图书阅览、政府咨询、远程教育等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此外,我镇每年2月都认真落实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现中文公益域名正在积极注册中。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15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xx号、津编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xx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xx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xx]教计事字xx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xx]xx号);
3.《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xx]xx号);
4.《关于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xx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xx理工学院更名为xx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xx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xx人,其中管理岗位数xx,专业技术岗位数xx,工勤岗位数xx。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合计为xxx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xx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xx,现有xx人;县处级正职xx,现有xx人,县处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正职职数xx,现有xx人,乡科级副职职数xx,现有xx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